防水附加層(加強層)是防止地下水及雨水通過陰陽角、后澆帶、施工縫、立墻伸出管道、女兒墻等易開裂、易滲漏部位進入建筑結(jié)構(gòu)內(nèi)而增設的附加防水構(gòu)造。
檐溝、天溝與屋面交接處、屋面平面與立面交接處,以及水落口、伸出屋面管道根部等部位,應設置卷材或涂膜附加層;
屋面找平層分格縫等部位,宜設置卷材空鋪附加層,其空鋪寬度不宜小于100mm;
附加層最小厚度應符合如下規(guī)定。
附加層材料 | 最小厚度 |
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| 1.2 |
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(聚酯胎) | 3.0 |
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| 1.5 |
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 | 2.0 |
檐溝和天溝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附加層,附加層伸入屋面的寬度不應小于250mm;
檐溝防水層和附加層應由溝底翻上至外側(cè)頂部,卷材收頭應用金屬壓條釘壓,并應用密封材料封嚴,涂膜收頭應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。

女兒墻壓頂可采用混凝土或金屬制品。壓頂向內(nèi)排水坡度不應小于5%,壓頂內(nèi)側(cè)下端應作滴水處理;
女兒墻泛水處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附加層,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于250mm;
低女兒墻泛水處的防水層可直接鋪貼或涂刷至壓頂下,卷材收頭應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,并應用密封材料封嚴;涂膜收頭應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。

高女兒墻泛水處的防水層泛水高度不應小于250mm,防水層收頭應符合本條第3款的規(guī)定;泛水上部的墻體應作防水處理。

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(nèi)坡度不應小于5%,防水層應增設涂膜附加層;
防水層和附加層伸入水落口杯內(nèi)不應小于50mm,并應粘結(jié)牢固。

變形縫泛水處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附加層,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不應小于250mm;防水層應鋪貼或涂刷至泛水墻的頂部。